甄選教師科目及名額:
(一)普通班代理教師一名,另備取成績合格者若干名。
(二)超鐘點教師三名(一般教師一名、英語專長教師一名、美術專長教師一名),另備取成績合格者若干名。
(三)資源班鐘點代課教師一名,另備取成績合格者若干名。
(四)低年級課照班教師一名,另備取成績合格者若干名。
甄選方式:甄試總成績以各甄選委員評分予以平均,滿分為100分,未達80分者,不予錄取;甄試分書面
審查、口試、試教,甄試總成績相同時,以領有身障手冊優先錄取,其次為試教成績高者。
甄試分為:
普通班代理教師
一般教師教案及試教科目:中年級藝術與人文領域-視覺藝術
鐘點代課教師
一般教師教案及試教科目:高年級資訊科技
英文專長教師教案及試教科目:中年級英文領域
美術專長教師教案及試教科目:低年級生活領域-視覺藝術
資源班鐘點代課教師
教案及試教科目:資源班社會技巧課程